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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宝网页版登录: 公司章程的实务操作时间:2018-05-23 公司章程被形象地称为“公司宪法”,它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是公司组织行为的基本准则。 公司章程具有要式性,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依法记载;具有法定性,其内容、制定、修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具有自治性,是依照成员的法律行为而订立规则,是对公司内部关系进行规范的规则;具有公开性,必须依法登记并须置于规定场所供股东查阅或者依法向社会公众予以披露。 公司章程的作用主要有:(一)是公司设立的要件之一。设立公司须实施一系列的法律行为,而制定章程是最重要的一项。没有公司章程,将导致公司不能成立。(二)是全面指导公司行为、活动的基本规范。章程是全体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反映了股东的共同愿望。公司及股东的全部活动,都要受章程的约束,公司及股东只能在章程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三)是公司向其成员表明信用并向外表明商誉的证明。章程对股东的自益权和共益权都有详尽的规定,表明公司将依照章程的规定,保障股东的权益,这就在公司内部建立起一种信用关系。章程向外公开申明公司的宗旨、营业范围、资本数额及其他内容,便于相对人了解公司的组织和财产状况,这就能使公司向与其发生经济交往的第三人表明商誉,有利于维护交易活动安全。(四)构成对政府的书面保证,成为政府对公司进行管理的重要依据。章程向政府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意味着公司向政府做出书面保证,保证将按章程所定的准则从事组织和经营活动。《公司法》中对章程内容进行一些强制性规范,体现了国家意志。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可以依据章程内容对公司监督,其具体方法主要是通过立法确立章程在公司中的地位,确定章程的内容、修改程序,以及通过司法制度对公司违反章程进行法律制裁。 公司章程的内容分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记载的事项:(1)公司名称和住所;(2)经营范围;(3)注册资本;(4)股东姓名或名称;(5)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7)法定代表人;(8)股东会认为需要记载的其他事项。其中前7项属于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第8项属于任意记载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和住所;(2)经营范围;(3)设立方式;(4)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6)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7)法定代表人;(8)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9)利润分配办法;(10)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11)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12)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其中前11项是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第12项是任意记载事项。 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如:(1)关于股东大会定期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等情形。(2)关于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产生办法由章程规定。(3)关于董事任期。董事任期由章程规定,但每届不得超过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4)关于股东大会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外,由章程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制定者是公司设立时的所有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定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由全体发起人共同制定,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制定后需要经其他认股人参加的创立大会确认才能生效。创立大会必须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才能有效举行,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才能通过。 公司章程修改的一般程序如下:(1)由股东或者董事会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提案,并将该提案的具体内容在法定期限内通知股东。(2)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在该董事会召开的议程中,修改章程的提案必须作为所召集股东大会的议程之一才能进行表决。(3)在对修改意见草案进行讨论后,投票表决通过,修改章程决议的表决需要作为特别决议予以通过。有限责任公司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对于法律规定必须经过主管机关批准才能修改的事项,需要及时向主管机关申报,获得批准后才能生效。(5)变更登记。章程修改后须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否则,该项修改不得对抗第三人。 |